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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LB-M03-03-01 招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:2021-06-26 浏览次数:843

1 目的

为规范公司招标采购行为,切实保障招标工作高效、合规、透明,确保采购质量,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 决策制度,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标工作过程中职责分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
2 适用范围 

2.1 适用项目 

适用于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、中航锂电(洛阳)有限公司、中航锂电(厦门)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子公 司工程建设项目、非工程建设项目。 工程建设项目,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、服务。工程,是指建设工程,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 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、拆除、修缮等;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,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,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、材料等;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,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 的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造价等服务。 非工程建设项目,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货物类、服务类以及同时包含货物类及服务类的采购项目。货 物类,主要包括设备(厂务设备、工艺设备、电子通信设备、运输设备等)、办公家具、备品备件、工装模具、 劳保用品、低值易耗品、办公用品等有形资产;服务类,主要包括 IT 软件、信息技术服务、维保及技改服务、 邮政电信服务、金融保险服务、研发与技术服务、宣传推广服务、物流仓储服务、租赁服务、鉴证咨询服务、 行政后勤服务、人力服务等。 

2.2 招标范围 

2.2.1 上述适用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,必须招标: 

1) 依法必须招标的(见附录 1); 

2) 非依法必须招标且单项合同(含年度框架协议)估算价在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的。

2.2.2 满足 

2.2.1 条款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可以不进行招标: 

1) 因技术、市场等原因形成实质垄断而导致投标单位不足 3 家,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;

2) 需求品牌明确、单一但存在不同代理商、分销商等多个供应商的;

3) 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不适宜进行公开招标或其它不适宜进行招标的;

4)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、专有技术或产品、服务渠道单一,必须由指定供应商提供服务的;

5)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,否则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(单独办证的工程项目除外);

6) 发生了不可抗力的情形,包括但不限于因疫情和自然灾害等;

7) 其他不适用于招标方式的。

2.2.3 适用前述情形不进行招标的,应经需求部门分管领导、采购中心分管领导(需求部门为工程中心的项目除 外)审批后可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;涉及重大项目的,应提交总办会审批。


更多详情参见附件

CALB-M03-03-01 招标管理办法-----2021.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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